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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年前我寫過這樣的一句話:「只要有錢有閒,回家不過是一張飛機票的距離。」(見“的欒樹”)。怎麼也沒想到,這句話居然會有無法兌現的時候。

 

先是冠狀病毒剛開始竄延的2020年,沒有疫苗,只能以避開接觸來防止感染。沒有人敢坐飛機,所有於私於公的旅行都取消了。2021年春天,我們開始打了疫苗,只是潛伏太久,沒有什麼社交的動力,仍然遲遲沒有想旅行或坐飛機的意向。七月底去婆家幫忙整理舊房子、出售公婆的遺物,是疫情之後第一次旅行(見“故人之物”系列)。

 

我自從2019的夏天回去幫爸爸做九十壽宴(見“九十的祝福(下)”),就再也沒有機會回台灣,長久以來每年回家一次的慣例也被打斷了。因為我從來沒有台灣的國籍,以外國人的身分,2020年是不准進國門的。在2021年初其實已經開放給台灣有父母的外國人入境,我當時有些動心,但是因為申請要繳交很多證件,嫌麻煩,又心存觀望,想隔離兩個禮拜的規定會不會取消,因此沒有申請。結果五月的時候,台灣的疫情升高,上班上課都變為遠距,外國籍的子女入境的規定也取消了。

 

那段時間,我將外交部的網站設為書籤,沒事就去看規定改了沒,好不容易變成外籍未成年的子女或配偶得以申請回台灣跟家人相聚,後來也准許來台的留學生或是某些國家的移工入境,就是沒有回到原先讓外國成年子女入境的情形。不知道還要等多久,政策才會變?

 

進入2021的秋天,已經兩年沒回家了,雖然每個禮拜都分別和爸媽視訊,一講就是一個鐘頭或更久,但是我心中逐漸感到焦躁,想家的線越繃越緊,再撐下去就快斷了。此時我已經不在意回台得先隔離兩個禮拜才能跟爸媽見面,可惜就算我願意被關,身分不合還是無法回家。

 

我知道外交部有時也是會網開一面,但是聽都是奔喪或是有重病家屬 ,才會被准進國門。我心想,等到這種情形才能飛回家,豈不是太遲了?能不能寫信給有關部門,強調在父母健康之時回去相聚才更有意義?

 

這個念頭起了,很難壓下。雖然跟朋友商量這個方法,有人建議也可以跟相識的熟人討個公文去演講還比較快,可是這樣我還得真的去給個演講,也必須跟公司報備,更麻煩,還是想求之以情比較單純。

 

過完耶誕節後,我找到台灣在舊金山的辦事處的email住址,就傳了一封信過去,表明想回家看父母的心情,問可有通融的方式能以特案准許我申請入境呢?第二天我就收到回信了,上面很直接地寫著:“有關人道簽證部分,請提供下列資料電郵至本處信箱,本處收到後會轉報衛服部指揮中心審核。申請資料:申請人之美國護照及出生證明,父母之中華民國護照,急需赴台之原因與佐證資料。”

 

收到這封信,我的心怦怦地跳,原來這叫做「人道簽證」,而且只要提出和爸媽關係的證據,並且附上原因,就可以申請了。

 

我一直保有自己的出生證明,上面父母的名字得符合他們的護照資料。其實爸媽的護照在去年就過期了,還記得那時候台灣社會大封鎖,爸爸在家被關地很煩,堅持要去更新護照。媽媽取笑他:「我們都這麼一大把年紀了,還會出國玩嗎?」爸爸:「你不出國沒關係,我可是要出去玩的。」後來媽媽看他悶得慌,也就同意他去台北辦護照。也因為如此,他們的護照才能派上用場。當初他們如果放任過期,現在我申請簽證又要拖延了。爸爸當時執意要去換護照,一年後剛好幫我一個大忙。

 

我請爸媽趕快把護照的相片傳來,他們則轉請每天放學來家裡的孫子幫忙,結果弟弟來接他的時候,看照得不順手,又親自接手來做。收到的相片下方還出現手指的鏡頭,原來將當時在按平護照的手指也照進去了,好可愛啊!心想只要沒有蓋住重要的文字,應該沒關係吧?台灣的家人合作幫我準備資料,真是好窩心!

 

我將所有的資料都放到email裡,就剩寫“急需赴台之原因”了。為了慎重其事,開了一個Word doc,抬頭等等都照規定寫。我不想編什麼假的理由,就照實寫了以下的信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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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。我想申請人道簽證,好讓我在近期回台灣探視年邁的父母。

 

我在台灣成長及受教育,但是因為於美國出生,只有美國的國籍。我1989年來美國就讀研究所,自此在美國定居。三十多年來,每年都會固定回台灣探視父母,但是這個習慣在2020年之後,被冠狀病毒的疫情打斷,自從2019年七月最後一次回台,已超過兩年沒能回家省親了。

 

我的父親(名字)九十二,母親(名字)八十七,年事已高。平常我回去探視,與他們朝夕相處、談天笑,或是帶他們出去旅遊,都是最歡樂的時光。我明白目前人道簽證的允許,大多是讓子女回去探視重病的父母或是奔喪,但是我覺得趁父母仍健在的時候,回家承歡膝下,讓他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與快樂,遠比為時已晚才回家奔喪更重要,不希望等到「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」,才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。已經兩年多沒有回家,父母日趨衰老,希望您們能體會為人子女想見父母的急切心情,通融讓我返。我一定會嚴格遵守隔離的規定,不會為台灣的社會帶來困擾。

 

希望您們能頒發人道簽證,好讓我能在近期回家探視父母,以盡孝道。謝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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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完以後,我也不知道這樣寫符不符合「急需赴台 」的條件,只有“為人子女想見父母的急切心情”,嗎?

 

將這些林林總總的資料都寄出去以後,舊金山辦公室就幫我轉寄給台灣的中央疫情指揮中心,由該中心審核,他們也不知道進度會有多快,我也就不再掛心了。

 

十二月三十日我將資料寄出去,沒想到一月十八日我就收到舊金山辦公室的email,裡面用英文寫著:“Your application for ER visa was approved by CECC.”叫我正式申請填資料,再把申請費和護照寄去舊金山辦公室,他們就可以給我簽證了。

 

短短兩個禮拜就被核准,讓我喜出望外。後來也發現,申請以後三個月就需要入境台灣,本來以為簽證會是一年有效之類的,舊金山辦公室的職員打電話跟我解釋的時候:「你不是急需回家嗎?」言下之意就是,你自己急著回家,現在還敢討價還價等到你高興才回來?我趕快點頭如搗蒜(雖然他隔著電話看不到),三個月更好,免得夜長夢多。

 

當天晚上從網上申請簽證,第二天去照了大頭照,第三天就將所有的資料都放到信封用快捷寄出,為了附上也是快寄的回郵,還煞費心思地將貼著地址的牛皮紙袋放到透明的快捷信封,在郵局買好了郵票貼上去,才小心翼翼地封好寄出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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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過了一個禮拜的焦急等待,終於在大年初一的二月一號收到貼著台灣簽證的護照了。 從第一次送詢問的信,及至收到正式簽證,不過一個月,台灣政府照顧遊子的周到,以及辦事的效率,都讓人感動與敬佩。

 

再來還有好多事情得安排,一個月不在公司,前兩個禮拜將從防疫旅館上班開會,希望不會太影響工作進度。還有一堆新的入境規定都得逐漸熟悉、準備。但是未來著兩個月也是做白日夢的時候,想像和爸媽、弟弟及其他家人見面的歡喜,早就承諾帶爸媽出遊的願望也能實現了。。。爸爸他數著饅頭等我回家,我這廂也摸著胸口激動地想著:「我也是!」

 

有錢有閒不見得能回到家,但是只要有心,總能找到歸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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