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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車子越開越近,我的心情也不覺地開始激動。近鄉情怯,一定就是這種感覺吧?
紐約州的Ithaca是我來美國住的第一個城市,也是我和V相識、相戀、及至結婚的地方,在我的感情與記憶中,佔有很大的地位。然而我們一離開就是十八年,若不是為了參加指導教授的研討會,也沒有機會回來。
 
 只是沒想到,真的進城了,卻不確定怎麼開才能到旅館。偏偏原本要走的路因為施工而關閉,我們傻眼之際卻想不出其他的路,只好掏出手機裡的Google Map另尋他途。
 
住了那麼多年的城市,卻變得如此陌生。心中的悵然,反映著之前的興奮,醞釀出尷尬的滋味。
 
幸好,左拐右彎之後,終於到了校園裡的住宿處。
 
康乃爾大學的旅館管理系非常有名,校園內經營的旅館,也是訓練學生的系統。我們住這裡的時候,沒有機會享受這家有名的旅館,多年之後再回來,趁機奢侈一下。
 
從窗子望出去,就能見到校園地標的鐘塔,以及遠方的丘陵。
 


 
華燈初上,鐘塔又是另一番風貌。


 
這趟返鄉之旅,重新追溯了舊家、校園、以及美麗的瀑布峽谷。
 
 
所謂的家,不只是外殼,裡面住人,創造共同的記憶,這個家才有了靈魂。多年後駐足房殼之外,明明知道故人早已不在,昔日的記憶仍然蜂擁而至。
 
 
這幢小白屋,是當時台灣學生合唱團的指揮買的房子,一家四口住之外,也將其中一個房間租給台灣學生。本來我第一個學期住的是學校宿舍,以為跟美國室友相處,可以增進英文會話能力。但是一個學期下來,室友和我各做各的,除了早晚打招呼,也沒什麼對話,反而一整天在實驗室更有說英文的機會。我離家寂寞(見“二十六年(一:寂寞的二十二歲)”),特別渴望與同鄉的人相處,第二學期就搬入了這間小白屋。房東只大我五歲,十分能幹,我買的二手車就是他陪我去看的。漂亮和善的太太也對我很好,兩歲的寶寶、和剛出生的妹妹,為家裡增添許多樂趣。才大學畢業的我,對家庭沒有什麼觀念,不過每天回到家,寶寶就會探頭看我,跟進房間問東問西的,讓我不再感到那麼寂寞。他就像是我的小寵物,想玩的時候逗一逗,沒空理的時候把房門一關,他也只能去找媽媽了。
 
他那時還不太會講話,只會用簡單的發音叫我“姨”。有天我早點回家,心血來潮地問他,要不要跟姨一起去麥當勞買薯條?他點點頭,我就把他帶上車,安全帶繫好才出發。我從來沒有載過這麼小的孩子,覺得責任重大,一路小心慢行。買到薯條以後,他捧在手上一根一根拿著吃,讓我覺得很有成就感。
 
也是跟他們住的時候出了水痘。水痘未發之前,一直發燒,躺在床上輾轉反側。出了水痘以後除了發癢難當,倒沒有之前發燒時難受了。後來我終於有力氣到廚房,寶寶一直跑來我身邊,嘴饞地看我吃泡麵。我怕傳染給他,一直趕他走,他卻緊貼著我,一再地探頭想分一瓢吃。
 
被他纏的結果是,幾天後該寶寶出水痘,過不久換妹妹,我只好滿心愧疚地將未用完的燕麥澡粉送給他們用,希望多少能減輕不適。幸好孩子出水痘不像大人那麼折騰,不久就好了。
 
我後來常說寶寶是我第一個愛的小孩,就算後來有了自己的孩子,那份愛還是無法取代。如今站在這幢房子前面,想到的還是他。
 
 
我們也回去看舊家,讓以柔見識一下位於森林的小木屋。我們發現買主並沒有做任何的更動,鮮豔的黃色依舊。記得阿姨來訪時,說這間房子很像火柴盒似的,真的就是正正方方的。我們得跟以柔解釋,這長長的driveway,如果下大雪是很難清的,都得用噴雪車推出去(見“不同的冬天”)
 
V把車停在路邊,就想直接往人家的車道走下,我把他攔住,畢竟這是別人家了,不好意思走太近,於是我們在車道上方悄悄照相而已。V意猶未盡,又走到馬路上向以柔解釋屋裡的隔間。
 


 
這座小小的木屋中,經歷過初陷情網的戀人激烈的愛情、也有新嫁娘的束手無策。
 
談戀愛的時候,有一次來看他家看Knicks季後賽的第六場球賽,Knicsk落後2:3,如果再輸一場就出局了。我一進門,V就調侃地說:「這可能是你今年看的最後一場Knicks的球賽了喔。」言下之意就是Knicks這場會輸。我一聽他這樣說,當場火冒三丈,轉頭就走。V望著我開車揚長而去,目瞪口呆,原本期盼的約會就如此泡湯了。
 
我回自己與室友分租的公寓,獨自看Knicks的比賽。贏球後沒過幾秒鐘,電話就響了,我當然知道是誰打來。果然線的那一頭傳來很不好意思的恭喜聲,我恨恨地說:「算你好運,Knicks贏了。否則我一定會把帳算到你這個烏鴉嘴身上的!」
 
第七場比賽,我又如期去他家看球賽。這次他很忠心地幫我的隊加油,不敢再亂開玩笑。
 
回想起來,因為男朋友的一句玩笑話,就轉身走人,實在是非常大小姐的脾氣。但也只有年輕的愛情裡,才能容許那般的任性吧?
 
雖然有恰北北的脾氣,不過也有苦幹的精神,不算一無是處的嬌滴滴小姐。例如結婚後見識到這個單身漢的家有多麼髒。他的洗澡間的牆壁蓋滿污垢,掛高高的淋浴頭也不適合沖洗,於是我把浴室的紗窗拆了,然後從後院通過浴室的窗子,牽進一條長水管,花了一個下午,才將浴室的每塊磁磚刷乾淨。
 
從戀愛到組織家庭這五年的時間,也是磨合的過程,這個小木屋就是我們的見證。因為有這段互相學習的時間,搬到加州後多了新成員,才順遂的吧?
 
校園
 
為教授辦的研討會之前一個晚上,先有一個演講,開始之前有一段時間供大夥敘舊。當時和我同期的人都還沒出現,所以專心看著螢幕上的舊照片,嘴角不禁浮現微笑。
 
(看舊照片的表情居然被逮到了)
 
螢幕上的照片一張張地移動,忽然我旁邊出現一位不認識的人,指著螢幕說:「那是你!」咦?真的是我耶。那是postdoct時期用的bench,我依戀地看著照片中散著一桌的pipette、timer、培養皿等等,還有所有用藍色膠帶親手標誌的瓶子,那是我日夜工作不停的城堡呢。


 
其實當天早上,我已經帶以柔先去找過老師了,也趁機重訪實驗室。
 
這就是前面舊照片的同一個bench,黑黑的桌面看起來很舊,但是這個桌面很好用,是防火的材料,就算酒精灑出來不小心著火,也無所謂。Bench另一端附有一個書桌,臨著窗戶,視野很好。這張是調皮的教授假裝實驗本裡發現好的研究結果。
 
 
老師還帶以柔去看果蠅,可是從她的表情就能看出科學研究不是她的“菜”,可憐V和我這兩個鐵錚錚的科學家,無人傳衣缽囉!
 
 
教授的實驗室和V的系館隔著一大片運動場的草地,沿著草坪旁邊是一個長長的停車場,我和V每天中午都會沿著停車場走向對方,會合了再一起去另一個系館拿取訂購的紐約時報,也算是夫妻倆上班時間短暫見面的機會。天氣好的時候,拿了報紙以後我們也會繼續在校園散步一下,走去俯視丘陵下的湖。我帶著以柔從老師的系館走去微生物系找V的時候,忍不住跟她說:「你看,就是這個停車場喔,馬麻每天會走這條路去找把拔。」以柔不耐煩地說:「你說過很多次了。這不過是個停車場,我已經知道了。」她一定覺得不過是條破破的路,有什麼好一講再講?「可是,這是一條對我們很重要的路呢!」以柔說:「馬麻,這是停--車--場!」 我還是忍不住要訂正:「不過是很重要的停車場!」
 
(中間的房子是系館)
 
幸好校園中還有比停車場更有趣的地方可看,例如我們結婚的Anabel Taylor Hall。記得“I thee wed”裡面那個肅穆的建築嗎?以柔覺得我們如此簡單地結婚(觀禮的人只有十幾人吧?),很不可思議。但是V和我都是單純的人,找到法官和場所,有最親的家人和朋友來為我們祝福,就很高興了。


 
以柔現在還不了解,結婚的形式和典禮的排場如何其實一點也不重要。轟轟烈烈地談戀愛很簡單,然而相處的平凡日子當中,如何互相體諒、一同成長,才是人生的課題。
 
結婚當天我們曾在這個沈重的木門前面合照。二十一年後的老夫老妻又照了一次,沒有盛裝、也不再年輕。然而我倆自在地擁抱和微笑,也是為兩人同行,平凡但真誠的時光做見證吧?
 




我也特地帶以柔去貝聿銘設計的Johnson Museum逛了一下,除了收集許多亞洲的藝術品,它最高樓的牆壁由窗戶環繞,位高遠眺,湖水風光盡收眼底。
 
(這個建築物被批評說像縫紉機,但設計的原因是希望不要擋住眺望湖水的風景)


        (博物館樓上看出去的Cayuga Lake


        (Beebe Lake)


        (這是學校裡的吊橋,但是為了防止學生跳橋自殺,都用網子圍起來了)


        (這是音樂系館,裡面的鋼琴都很破舊,琴鍵泛黃,有的按下去就彈不回來。不過我還是只要有空,就抱著台灣帶來的琴譜,來這裡彈琴,宣洩一下寂寞的心情。)
 
Treman Park
 
Ithaca 附近有許多深澗和瀑布,都是健行的好去處。其中的Treman Park,是我最心儀的公園。雖然停留的時間很短,卻堅持一定要回去看。
 




 
這個景色只是入口,沿著石壁可以走很遠很遠,因為深澗裡的河水產生水氣,能使山壁的楓樹,在秋天變色之際更加鮮豔。這是最貼近我心底的數一數二的美景,建議去Ithaca 旅行的人,一定要去走走。
 
四天之後,我們依依不捨地開車往Syracuse準備上飛機回家。住這裡的時候,我很少開高速公路,偶爾自己得去Syracuse坐飛機,開車總是嚇出一身冷汗,胃會絞痛,方向盤也因為手緊張流汗而被濡濕,得邊開車邊擦拭方向盤。然而這十幾年來在加州繁忙的高速公路馳行,連舊金山的市區都敢開了。我感慨地說,沒想到去Syracuse的路這麼單純,虧我以前那麼緊張。V笑笑地說,你已經今非昔比了。他忽然又拍拍自己的大腿說:「記不記得?這是你以前最喜歡躺的地方。」
 
以前我們開車出去玩,回家的時候如果累了,我就側躺,將頭枕在V方向盤前的腿上睡覺,陽光從窗戶灑進來,暖暖地很舒服。現在以現實理智的腦筋想,那樣躺其實不是很安全,如果撞車了氣囊迸出來,我的腦袋可不就爆了?但是年輕時怎會想到那麼多?
 
枕在身旁人的大腿睡覺,是小時候跟著媽媽坐公車養成的習慣,我卻將這習慣延續到婚後。想著不禁有些臉紅,我不好意思地說:「That was so girl-like...」V說:「It's OK.  I liked it.」
 
但那是許多年以前的事了,現在的我是幹練的女人,南征北討的經驗無數。無論是那個一不高興就甩門走人的大脾氣小姐,或是枕著丈夫大腿隨他載我去任何地方的小女生,都已一去不回。
 
我們沿著多年前的舊路開回機場,飛越幾千哩路,回到陽光燦爛的加州,屬於我們仨的家。二十年前第一個收留我的美國城市,也是我跟V墜入情網並組織家庭的小鎮,又再次地被留在記憶當中了。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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