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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的晚上,V和以柔父女突然走到我的面前,祝我生日快樂,還遞來一份禮物,加上兩張卡片。我雖然很開心,可是也有點疑惑,我的生日明明還沒到呀。V解釋是買了一個toy給我,要讓我有時間先玩,幾天後全家去旅行就已經能用得很熟練了。
夫妻這麼久了,他知道我買東西很挑,尤其是電子產品,一定貨比三家,功能一一比較, 又確定是有必要的,才會下手買。這樣的龜毛個性,很難送我surprise present,就算是他要買來送我的禮物,也會先跟我商量,確定我同意才去買我要的品牌。多年都是如此的互動,忽然間捧出意料之外的禮物,還真讓我嚇了一跳。不過他說是“玩具”,又說要給我時間先玩才能帶去旅行,我的心就開始篤篤的跳,一邊拆包裝紙,一邊心裡祈禱著:“Please, please, please… Let it be Kindle.”
 
果然一拆開,就看到熟悉的大樹標誌,果然是Kindle。我興奮地又叫又跳,衝上去給V一個大擁抱,胡亂地說著:「你真的幫我買了,哇,你真的做了。」哎,他會買Kindle送我,真是深得我心啊。
 
自從去年五月發現了用iPod唸書的奧妙(見黑夜中發出的書光:iPod touch),之後的書我一律買e-books,除非是多年前出版的書,沒有 e-book option的,才不得不買“紙書”。 今年升格到 iPhone,resolution更好,唸書又輕鬆多了;尤其坐飛機長途旅行,背包內不用裝厚厚的書,iPhone盈手一握就坐擁幾百頁的書,實在方便極了。有次飛機要降落,看到走道另一邊的一位老先生,也正把書闔起來,發現他的封面是咖啡的皮面,非常高雅,正想是什麼書有這麼質感的封面,才發現原來那是Kindle。又有一次中午去散步,看到有人一邊走路一邊低頭唸書,走近了才發現他手上捧的是Kindle,果然印證“大太陽下也能看得清楚”的Kindle標榜。上次去 off-site meeting,一位同事帶著他的Kindle,正是我見過的皮面cover,他說每次長途旅行就下載許多書,電池一個月都不用充電,非常好用。
 
在這同時,也出現了iPad的電子書功能。在iPad上念書,和iPhone相似,只是螢幕更大更美,touch screen的功能非常好用,加上backlit 的功能,黑夜中也能唸。當然iPad不是只是e-book reader而已,它還是很棒的電腦,因此起價要$499。我不需要tablet,因為在家用laptop已經夠了,又因為常寫blogs,也是電腦比較好用。如果為了買e-book reader而花五百元買iPad,實在不值得。最新的Kindle只要$139,划算很多。只是我總覺得用iPhone就好了,雖然想要大點的螢幕,還是捨不得買。V一定是看我老是叨念著,卻不具體行動,就決定幫我買了。
 
(這是Kindle的廣告,強調豔陽下也能看書,還趁機虧一下iPad。)
 
拆開禮物那刻的欣喜若狂,讓我終於明瞭,雖然理智上一直說不需要,其實我的心底是非常渴望這份禮物的。
 
Kindle除了螢幕比我的iPhone大很多,只比paperback的書小一點,一次能唸的篇章恰當的多(手機上只能唸幾行),另外最明顯的就是書頁的字就像“紙書”的墨字般的柔和,果然眼睛舒服的多,不像在電腦或手機上看久很容易疲勞。當然這也是為何Kindle 無法“發光”的原因,凡事無法兩全,可能也是恆久不變的道理。


 
第一天用Kindle,覺得太輕了,有些不習慣,又因為沒有保護套,怕鍵盤會弄髒或刮壞螢幕,第二天就衝去Best Buy買了最後一個Amazon的 leather cover,還多花點錢買有附燈的,主要是我在飛機上怕開燈會打擾鄰座的乘客,或是全家出門旅行,若是比家人早起,就能唸書而不開燈擾他們的睡眠。這個皮夾附燈的設計非常實用,燈的電源由Kindle而來,所以不須另外準備電池,非常方便。這樣一來,就不用擔心黑夜中看書了。
 
(開了燈,連鍵盤都看得清楚。許多人說右上角的燈太強,其實沒有反光的問題。)
 
Kindle沒有touch screen,所以用起來沒有iPhone/iPod/iPad順手,無論作筆記、劃線、或是查字典, 都得用cursor,沒有手指直接點的自然, 又慢得多。還有,iPhone上我能打中文,Kindle不行(還好能唸以前在iPod/iPhone上寫的中文心得),都是Kindle的缺陷。然而整體來說,用Kindle來唸書,捏在手上的重量恰到好處,尤其左手能握著cover的左頁,好像扶著書頁一般,像“紙書”一樣,感覺特別順,加上螢幕的字看起來不吃力,讀書真是很大的享受。
 
今天公公打電話來祝我生日快樂時,我開心地跟他說這個生日禮物,他問我Kindle能裝幾本書,我回答三千六百。他問:「你是說頁數還是書?」我說:「你沒聽錯。三千六百本。」公公在電話那端啞口無言。我忽然想到,許多老人家因為眼力退化,書中的蠅頭小字逼迫他們放棄讀書的樂趣,只能仰賴偶爾出的大字的書。但是有了e-book reader,能自由選擇字的大小,這些都不再是問題。我們應該也幫老人家買個Kindle當生日禮物。其實呀,今天起又老了一歲的我,可能也會隨著歲數,將字越調越大,如此能讓我永遠自在地唸書的禮物真好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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