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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年前,我還在迷籃球、棒球、足球時,偶爾V會開著電視看高爾夫球賽。我看著一顆小小的白球被打出去後在碧綠的草地上彈呀彈的,然後那些男人在草地上走來又走去,猶豫了半天才輕輕用球杆碰球,白球不是進洞就是不進,心想這真是天下最無聊的球賽,親自去打也就算了,如此的慢步調還在電視看,多麼無趣?
 

直到有天我剛好瞄電視一眼,見到一個男人大概打了不錯的球,球迷齊聲歡呼時,他露出淺淺的笑容,臉頰出現很深的酒窩,當他的手輕輕碰著帽沿答謝球迷時,我的心一熱,突然來了一個大轉身,眼睛睜大大的問V:「他是誰?我喜歡他!」V驚訝地望著我,他太太對球員以貌取人不算新聞,但是我憑相貌就能抓出一流球員的運氣,是他無法理解的。Greg MadduxRoberto Alomar(非常棒的游擊手二壘手,very cute too),都是我隨便一瞥就喜歡上,結果也是很棒的球員。這次我選上的帥哥不是誰,就是排名僅次於Tiger WoodsPhil Mickelson
 
(我唯一挑過的帥哥在球場上不算英雄的該算是Adam ScottPhil的迷人在於他的微笑與隨和的個性,臉孔算是有人緣,說帥嘛倒是不算。Adam Scott稜角分明的臉是golfers中我見過最英俊的臉,他又有瘦削而修長的身材,非常俊美。聽說圍觀他看球的女性大大超過男性,可惜近年來打的不好,電視的face time相形減少,很可惜。)
 
因為Phil,我從一個不屑看高爾夫球的人,從此走入高爾夫球迷人的領域。
 
Phil MickelsonTiger Woods一樣,都是很小就在高爾夫球界嶄露頭角的星星,也均是由於父親的引導,而開始打高爾夫球。Philgolfer中少數的左打者,但他其實不是左撇子,只因為小時候他父親站他身前示範揮杆,他隨著同方向揮杆時就成了左打者,爸爸說不對,你應該用右手揮杆,但是倔強的他不肯改,從此變成人人口中暱稱的Lefty
 
Lefty最厲害的是他的short game,也就是從greens四周朝洞打去,他的理念又不拘泥,常常不按理出牌,有時後在rough他揮的很用力,球卻飛的很高,然後輕輕掉到草地上,再滾到離洞很近的地方。他對草地、球、沙坑彼此關係的理解,很少人能比。今年他出了一張教人怎麼打short gameDVD,我買來送V當父親節禮物,陪他看的時候才發現看起來很天才的打法,其實有無限的技巧在其中,無論是手腕的角度,握杆的方法,都得分毫不差。
 
棒球場上常常看到center fielder往高飛球快速奔去,或是跳躍或是撲下將很難接的球接到,得到如雷的喝彩,例如BravesAndruw Jones就是常常這樣。但我聽過這樣的講法,球員會如此驚險萬分的接球,有時候是因為他們沒有抓好球速及方向,才會需要千鈞一髮的接球。真正厲害的center fielder,例如Willie Mays,因為判斷預測準確,他們通常是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接球,因此看起來似乎輕鬆,但要是功力很高的球員才作得到的。
 
不知道高爾夫是否恰巧相反?其實要贏沒有什麼訣竅,只要將每個球打到fairwayapproach shot 距離估計清楚,再從fairway打上green,總有birdie的機會。說來簡單,但是打球畢竟是人在打,不是機器,不是每一次都能控制好的。我反而覺得能真正測出球員能力的是當他們沒有打好,球掉到草叢中、樹後面,平常人只能pitch outfairway,這些能力強的球員卻能靠著技巧與力量,讓球飛出後還能轉彎的飛向目標,功力在此最能分出高下。Phil的問題不在他打不打得出如此高超的球技,而在他不知道有時最好的選擇是pitch out,他永遠覺得自己做得到,成功時就是如雷的驚呼聲,失敗也是驚呼聲,所以當Tigerscore card非常平均偶有birdiePhil卻是夾雜各種顏色的birdieeagle,和bogey、甚至double bogey,成績當然就被拉下來,我總是想如果沒有那些go for it而來的bogeydouble bogey,他不知道會多拿多少獎杯?
 
Phil很快的成為世界排名第二的golfer,僅次於Tiger。當他一次又一次地拿到獎杯,高爾夫界最高的榮譽,一年四次的Majors卻總是與他絕緣。讓人扼腕的是,Majors時他不是打不好,但是常常到了緊要關頭,他應該lay up卻決定go for it,球因此打到更深的草叢,或是直接掉到池塘裡,因此在幾分鐘之內掉下好幾杆的成績。一年一年的過去,連許多名不見經傳的人都拿到一輩子一次的Major Champion,更不用提Tiger早將所有人都拋在身後,Phil卻開始被冠上一個不光榮的名號:”The greatest golfer who never won a Major championship”
 
最戲劇化的一次Major,是1999年的U. S. Open。當時Phil 的太太即將生產,他離家要去比賽前要太太發誓,如果baby即將出生,一定要打電話給他,他會不惜放棄比賽,馬上飛回家。打球的四天中,他的caddie帶著一個pager,只要響了他就會馬上回家迎接女兒的出生。
 
他不知道的是,星期六的時候他太太開始陣痛,去醫院的時候她哭著求醫生絕對不能讓baby出生,因為她不能讓Phil因為孩子而失去得到第一個Major冠軍的機會,因此醫生給她延緩宮縮的藥,才又讓她回家。最後一天(星期天)的比賽正好是父親節,PhilPayne Stewart一直僵持不下,到了第十八洞,Phil打了一個parPayne Stewart則面臨一個很長的距離,如果進了他就贏,如果不進,他和Phil就平手,得再play off 分高下。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推桿,球長長地滾著滾著滾進了洞,Payne Stewart的後腳翹起,握拳歡呼的姿勢永難忘懷,然後他托著Phil的臉說:「Philyou are going to be a father and there is nothing greater in the world.」強忍失望的Phil 聽到如此誠摯的祝福,也不禁動容。我想身為球迷之所以幸運的是,可以見到許多真正champions的風範,那個鏡頭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
那年不久,Payne Stewart因為飛機失事身亡。Phil在一本書中寫著:「It was Payne’s destiny, I now believe, to have won the 1999 U. S. Open. But his passing just reinforces to me how inconsequential golf is in the larger game of life.
 
就這樣,一次又一次的心碎與失望,Phil一再地與Major 的獎盃擦身而過,有一年他打的特別差,記者問他,你常常無法贏重要的比賽,是因為你有時似嫌魯莽,總是選機率不大(但是報酬率很高)的路線,請問你會不會因為要贏major,而修改你的approach?他連想都不想的說:「我就是我,贏是因為這樣的個性,輸也一樣。我是不會改的。」
 
記得那天讀到這段訪問,我氣呼呼地將報紙丟到餐桌上,把正在吃早飯的V嚇了一大跳。我說:「你看看他說什麼?這樣的態度,他永遠贏不了最重要的獎杯!」V嘻皮笑臉的說:「你如果要pick a winner,為什麼不挑Tiger Woods去加油。你要支持Phil,就要有承擔。」是呀,我為什麼不挑一個總是贏,也有贏者的killer instinctTiger呢?這樣我就不用生無謂的悶氣,也不用為了Phil一年又一年的傷心。V還另外捅一句:「Tiger也很帥呀,你為什麼不喜歡他?」
 
我想,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personal的事,不喜歡的人,即使排出來的條件樣樣合格,還是不放在眼裡。我就是不喜歡Tiger非常intense的個性,他打球的時候非常專心,不理會他的partner或周遭發生的事;當他的球奇蹟般地入洞時,他的慶祝方式又讓我想到森林野獸將敵人驅逐後嚎叫的模樣,就是無法喜歡。相反的,Phil是個非常隨和的人,有時候打的好,他會開心的與球迷擊掌,有時候評論者甚至會說他太不放心在比賽上,難怪有時候好不容易一個洞打的好,下一個洞因為不專心又打不好了。我總覺得如果要找好朋友,Phil絕對比Tiger能當好朋友。可惜,選冠軍不是選朋友。
 
但我不管,照V說的,要當忠實球迷,就要有承擔。於是我陪著他參與一年又一年的四個Majors,有時候接近(許多次他都是第二名),有時候完全沒有可能,最後結果還是一樣,他還是”The Greatest Player without a Major Win”. 
 
2004年的第一個Major Masters,照例在位於南方的Augusta舉行,那是個饒有歷史意義,優美典雅的高爾夫球場,春暖花開的四月,正是場邊的杜鵑花盛開的季節,多少有名的golfers走過那座石橋,締造歷史。冠軍不拿獎杯,而是由前一年的冠軍為之套上綠色的西裝外套,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傳統,也是多少golfers夢寐擁有的夾克。
 
那年他換了long gameshort game的教練,這些教練向他分析,以前他之所以無法贏,並不是birdie拿的不夠,而是失血過多的bogey double bogey太多,才會拉下成績。他們早早去Augusta勘查,商量上果嶺時要將球落到哪邊才保險。於是這次比賽,Phil並不是想著要如何揮出眾人驚嘆的球,而是想如何不要無謂失分,這與平常魯莽的他不一樣。這樣的策略似乎有效,比賽打完三天後,Phil難得的與另一位golfer取得領先的地位,這是major中他很少取得的成績。然後那個星期天是所有高爾夫球迷都會記得的Magical Sunday
 
那天另一位major champion Ernie Els打得非常好,很快地超過Phil取得領先地位,幸好Phil緊追不捨,到了第十六洞打了一個birdie,終於追上Ernie。到了十八洞時,如果Phil能夠birdie,他就贏了,否則就得與Ernieplay off時再分高下。Phil最後的putt距離非常長,又是下坡,他的球緩緩地滾出,似乎要往洞的左邊錯過,但是球沾到洞的邊緣後轉了一圈居然真的滾進了洞。Lefty高興地跳了起來,還拿著putter的手伸直,更讓人動容的是圍觀的球迷每人都是雙手舉高,一致的歡呼聲足以撼動地面。我想所有的球迷都陪著這位非常talented的人,承受過一次又一次的失望,因此這樣的歡呼也是一種宣洩,無論是在酒吧或是客廳,多少人同時隨著Lefty跳起,互相宣告He Did It!他達成了一生的目標,但又何嘗不是所有球迷的目標?這是那些支持Tiger的球迷永遠無法體會的痛快。
 
Phil終於拿下第一個major冠軍之時,我人不在美國,沒有親眼見到。雖然與V暢遊巴黎,我並未忘記那是Masters比賽的週末,每天早上總不忘唸一下New York Times的國際版報紙The International Harold Tribune裏面的體育版,當我得知他星期六打完時處於領先的地位,心中抱著很大的希望,第二天心中七上八下地打開體育版,果真見到Mickelson穿綠色西裝的照片,心中的喜悅難以形容,得強行控制才不在鋪著白色桌巾氣氛優雅的餐廳中失態。不久後V先回家,去幫我買了那一期的Sports Illustrated,還將封面拿去裱起來(裱裝店的店員對他投以異樣的眼光,而V只是淡淡地說:「相信我,這對我太太很重要。」),送我做紀念。那個神奇的星期日,就在這個封面中,從此在我的心中停格。
 
 
的時候就該寫了,拖到現在才有動機寫,主要是因為下個禮拜我們要去看他打球,按捺不住一顆興奮的心,又想起一路追隨的酸甜苦辣,這篇就這樣自動流出來了。寫到這裡忍不住要說,能當個忠實球迷,尤其能當苦盡甘來的球迷,真是一件幸福的事。有人催稿的記事,早在去年春天Lefty後記:這篇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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