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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個涼爽宜人的晚上,同事和我吃完札幌有名的味增麵,酒足飯飽地走在熱鬧的大通區,見到遠方的TV Tower在夜色中閃亮地換著顏色,又滿足又暢快。
回到旅館房間時,描了一下手錶,才九點,明天要代表公司發表演說,正好早早休息,明天能精神煥發地演講。關上房門轉身時,忽然感到腳下絆了一下,狐疑地將鞋脫下檢查,這才發現鞋底居然完全剝落!完───蛋────了,明天演講,這雙淑女鞋要配黑色窄裙的鞋,壞掉了怎麼辦?
 
慘叫一聲,匆忙踏進我的布鞋,抓起皮包就奪門而出。
 
其實幾天前我就有預感這雙鞋的年壽將至。第一天穿到樓下吃早餐,回房後脫鞋走在房裡,發現怎麼地毯到處都有粉紅的屑屑,才發現原來鞋墊的表皮開始剝落,再拿近檢查,發現鞋墊底下的空間都是虛空的,好像被風化的樣子。我的工作是不需要穿淑女鞋的,這雙可能是十幾年前甚至更久以前買的,只有特殊場合才偶爾穿一下,所以穿的次數不多,沒想到光是放在空氣中也會變壞呀?
 
那時我就忖思是否需要再去買一雙鞋,可是會場在札幌東邊,離市區很遠,好幾天吃完晚飯以後店都關門了。我那天會穿淑女鞋出門開會,也是想試試看能不能穿,若是不行,還有機會去買。當天穿著鞋喀喀作響地到處走,地下鐵的樓梯爬上爬下,腳都覺得很舒服,就決定不買了。晚飯前同事還指著三越百貨,問我要不要去逛,我也搖頭說不要,反正鞋還能穿。吃完飯和同事踏著夜色棄車不坐,走了很遠的路回家,沒想到這麼一番折騰,居然在演講前一天晚上將鞋子操壞了。
 
旅館旁就是札幌車站,有一家百貨和地下街。當我衝過百貨公司時,發現鐵門已拉下,只好往地下街跑。一時也沒看到鞋店,但是服飾店總是多少賣幾雙鞋,雖然鞋跟都很高,但我也沒什麼選擇,進去再說。我推門而入一家店,看到一位小姐店員就急切地說:「Shoes!」她驚惶地望著我,連連搖手說:「Closed.」我忍著想賴皮央求的衝動,心不甘情不願地走出門,前腳才出,他們就迫不及待地鎖門了。再來的幾家都是一樣的情形,店內還燈光通明,但是”關門”的牌子已貼出,店員們都忙碌地收拾著。想著要不要去敲窗戶哀求讓我進入,可是臉皮薄的我還是做不出來。
 
這樣整個地下街繞了一圈,了解殘酷的事實,原來九點是關門的時間,這裡是買不到鞋了。但是我還不願放棄,想到剛剛與同事逛過的三越百貨附近比較熱鬧,也許那裡的店會晚點關?於是我又走回街上,走過不知多少條街,終於又回到一個鐘頭前才與同事走過的街頭,可惜見到的也是拉下的鐵門。至此終於死心,像個洩氣的皮球,垂頭喪氣的往回走。回程又見到霓虹燈閃爍的TV Tower,但是此時看起來像灰色;又見到無數的小姐們在人行道朝我走來,我只是低頭看著她們的皮鞋,想著她們多幸福啊,都有完整的皮鞋穿。等我快走回旅館,忽然突發奇想,跑進便利超商,想說不知有沒有賣鞋?一定是灰心到了極點,才會有如此無稽的舉動。
 
等我拖著沉重的步伐再回到房間,已經十點了。花了一個鐘頭在外面亂撞,白白失去了演講前一夜的閒適心情。不過也好,既然買不到鞋,也能定下心做明天的打算。
 
我將鞋子舉到眼前觀察,只見一片鞋底全然脫離,轉念想要不要去旅館問有沒有強力膠可以黏?但是馬上推翻這個想法,萬一沒有黏好,到時候明天走路走到一半,鞋底又掉,剛好在地下鐵的樓梯直接摔下去那還得了?想像那副狼狽的樣子,不禁噗哧笑了出來,笑完後心情輕鬆點,開始安慰自己,雖然鞋底壞了,起碼是我走回旅館才壞,沒有走到半路壞,或是明天穿到會場中途脫落,還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 
(這是後來心情好點才照的。)
 
好吧,看來明天只能穿剩下的唯一一雙球鞋了。那衣服穿什麼呢?我期望穿那件阿姨曾穿過、後來給我的窄裙已經很久了,我的黑色球鞋是Skechers的走路鞋,不像一般運動鞋那麼粗糙,也許配裙子會俏麗也不一定?存著一線希望,將窄裙穿上,再踏進Skechers,往鏡子一瞧。不看還好,看了又是一聲慘叫:這樣配不───能───看!好吧,那這件裙子真的不能穿了,只好試穿灰色的西裝褲。因為褲管長,蓋住一半的球鞋,所以還勉強看得過去,只是因為鞋子沒有跟,褲管就軟軟地拖在地上,活像七矮人裡的Dopey。還好演講時前方有一個放電腦的高台,所以別人是看不到鞋子的,只有將就了。
 
決定了明天的穿著,開始想未來幾天還是有必要再買一雙淑女鞋。去哪裡買呢?忽然靈光一閃, 開會的會場旁常去吃午飯的shopping center,不知有沒有賣鞋?趕快把地圖拿出來看,果然平面圖上寫著一家鞋店,可以開會休息時間去買。才高興一會兒又馬上懊惱起來,怎麼當初沒想到可以在會場旁買,早知道就可以前幾天買,也不會落到今天的下場。
 
但是已經發生的事,後悔也來不及了。只能一個勁地安慰自己:外表不重要,演講內容和能力最重要
 
我又一想,要不要演講前去那家店買鞋呢?店要十點才開門,第一場會議開到十點半才休息,我的演講十一點開始,三十分鐘內要買鞋好像有點冒險。若是到時我演講遲到,只因去買鞋還沒回來,這個理由足以讓我名譽掃地吧。還是決定穿著布鞋去當Dopey。
 
既下決心,就不再多想,當晚我睡了一個好覺,第二天五點起床,又練習了一次演說,雖然換完褲裝又傷心了幾秒,但是我又對著鏡子裡的自己再重複說了一次:外表不重要,演講內容和能力最重要,就安安心心去開會了。
 
到了會場,跟昨晚與我去吃麵的同事說了昨晚的遭遇,她拍掌說,啊,她認識的一位日本教授也一樣,因為是穿西裝配的皮鞋,平常很少穿,這次帶出來也穿破了,不過他更倒楣,走在地下鐵的車站忽然鞋壞,得當場找地方買鞋。可見這種事很平常,不是只有發生在我身上。
 
那天早上的演講提早十分鐘結束,起身時同事轉身望著我說:「你有時間買鞋喔?」當初怕錯過自己的演說時間,早已放棄這個念頭,但是她這麼一提,害我又三心兩意起來。本來計畫演講後的午飯時間才去買鞋,因此絲襪也帶在身上,若是現在去買,可以直接穿。我考慮了十秒鐘,當機立斷,就往外面快步走去。
 
很快地走到shopping mall,靠著前晚看地圖的記憶,在二樓找到鞋店。我走到女鞋區,很快地掃描幾款皮鞋,看到一雙沒什麼裝飾、很平凡的一雙黑色淑女鞋,鞋尖不太窄,穿起來走路應該不會痛,就拿下來找店員。我們言語不通 ,我只能一邊說英文一邊比手畫腳, 她將我要的淑女鞋翻過來給我看號碼,我對日本的鞋號不熟,只好把腳舉起來給她看。我又將鞋子脫下來,開始穿絲襪準備套入櫥窗展示的的這雙鞋試大小,她忽然將我的舊鞋舉起來靠近一看,就跟我比了一個“有了!”的手勢,馬上進儲藏室去拿鞋。原來我的布鞋有美國的鞋號,她能根據大小轉算為日本的鞋號。果然她拿出一雙鞋,我一套進去剛好,走了幾步路沒問題就點頭跟她說要這雙。她正要幫我將新鞋脫下拿去打包,我急忙搖手說不了,我直接穿走。她懂了,又伸手要將舊鞋放到鞋盒,我又搖頭,拿出背包中早就準備好的塑膠袋,舊鞋放進去後塞進包包裡,就不用一整天在會場拎著那個鞋盒。我的動作飛速,那位店員看得目瞪口呆,一定想說怎麼會一早開店就碰到這麼性急的女人。我忍不住笑了出來,比著自己說了一個字:“EMERGENCY”,這下她聽懂了,也哈哈大笑。於是我們快速地走到收銀台,繳錢了事。我在這個鞋店前後不到五分鐘,是這輩子買鞋最快的一次。
 
等我又回到會場,離演講還有十五分鐘,我去洗手間照鏡子,臉有點冒汗擦一擦,頭髮也梳整齊,就先到演講的會議室等著。我坐在第一排,將腳抬起來無意識地端詳這雙鞋,忽然想到灰姑娘辛德瑞拉的玻璃鞋是不是也是這麼合腳呢?不同的是,灰姑娘是等待玻璃鞋找到她,我卻得在短時間衝去買這雙鞋;童話中的女性和現實生活畢竟不同呀。
 
演講完後,坐在後方的同事傳了簡訊給我:“Nice Talk.” 我回她:” It’s the shoes.” 寫完自己也莞爾,整個晚上和早晨的心情不定,自此終於結束。不過也學到教訓,旅行前一定要檢查鞋子,就像出遠門要檢查輪胎是一樣的道理,切記切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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