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一進家門,以柔臉色忐忑地對我說:「我跟你說一件事,你不能生氣喔。」然後她從背後拿出一本書,嘴巴一扁:「Benny啃了我的書!」這本書的厚紙板封面下方已經被咬到露出裡面的厚紙板,定睛往客廳瞧,只見地毯上散落著被撕下來的封面,還有包書的玻璃紙,零零散散地撒了一地。
這隻狗,本來在家都是乖乖的,除了我們不在家時,還是偶爾要在餐廳撒一泡尿(尤其冬天外面很冷時),基本上都是不會亂咬家裡東西的。 但有一次,我把裝鮭魚的袋子丟到垃圾桶,他可能按捺不住香味的吸引,趁我們不在家就將垃圾桶傾倒,鮭魚袋拉出,又撕又咬,舔的乾乾淨淨,同時也將垃圾撒的一地。還有一雙皮做的工作手套,攪完爐火後丟在壁爐前的地上,他趁我們沒看,就叼去磨牙。 還有一次則是啃餐桌上的墊子,連電話都叼去樓梯的平台咬咬看。奇怪,給他磨牙的狗玩具卻又都沒興趣。
 
因此我們知道這個傢伙會不按牌理出牌。平常沒事,但是誰知道他哪天興起,又決定對什麼東西“下嘴”。因此任何有可能被拿去咬的東西,我們出門前就拿到他搆不著的地方。V歎息說,總有一天,我們家所有的東西都會懸在天花板上。
 
因此以柔拿著破爛的書給我看時,我沒什麼同情心。沈著臉說:「你的書放在哪裡被他拿去的?」以柔指著客廳的矮桌。我說:「不是跟你說過,要放到書櫃裡,才不會被他咬,尤其厚紙板封面(hardcover)的書,他有可能會想拿來磨牙,又是圖書館的書,更加重要,不像我們自己的書,咬過就算了。」
 
以柔聽我這樣說,馬上開始掉眼淚 :「你為什麼都怪我,是Benny咬的啊,又不是我的錯。」我說:「我們不在家,沒辦法控制他。那是他的本能,我們能做的就是預防。他的錯本來就是你的責任。尤其早就警告過你的。」她低頭不說話,看起來還是不服氣。我接著說:「明天把書拿去圖書館,問館員老師,這樣的書還能還嗎?如果要罰錢,就從你的帳戶裡扣。」她聽了淚如雨下,又繼續抱怨我偏心,都不罰Benny,我再次重複,狗狗不懂事,讓他沒機會犯錯,本來就是我們的責任。
 
為了確定她明白我的理由,我提起前幾天她才告訴我們的一件事。
 
以柔班上同學為了查資料,跟老師借用電腦。結果她用完browser,又去按老師電腦裡的“Teacher’s folder”,忽然間有一行字冒出來:“Would you like to lock out?” 小朋友以為電腦遭virus侵襲,就馬上按“lock”,還按了兩次,這下完蛋,老師已經無法進去自己的folder,被鎖在外面,暴跳如雷。以柔當時伸舌頭說,從來沒看過老師那麼生氣。還好後來經人幫忙,老師終於又能進入他的檔案。他對大家說,因為那位同學闖禍後馬上自動跟老師說,他很欣慰,不會處罰她。以柔很驚訝老師居然這麼輕易原諒這位同學。
 
我重提那時討論,為什麼老師沒有處罰同學的原因。我說:「把拔那時問你,追究起來,其實真正該怪的人是誰。當時你是怎麼回答的?」她小聲的說:「老師。」我說:「沒錯。 老師將電腦交給同學用,沒有交代規則,也沒有在旁監督,才會讓小朋友按下錯誤的鍵。老師雖然很生小朋友的氣,其實他知道,自己要負部份的責任。小朋友不懂事,就是大人的責任;就像狗狗不懂事,你就要負責任。」
 
我又問:「誰每天上班前把垃圾桶拿到車庫?」她小聲的回答:「把拔。」我又問:「誰每天上班前把客廳的電話拿到書櫃放高高?」她低著頭說:「你。」「你抬頭看著我!」她慢慢揚起視線。「我有沒有提醒你要把圖書館的書收好,才不會被Benny拿去?」她不說話,但是豆大的眼淚隨即滑出來一大串。既然她不再反駁,我就沒繼續訓話,只是叫她把地毯上的紙屑都撿起來。
 
以柔將碎片撿起後,我們發現其實每片紙都還蠻大的,而且只有封面的最下方被咬破,拼起來應該能還其原貌才對。於是鼓勵以柔將書修好,再拿去問圖書館員這樣可以嗎?
 
吃完飯後,以柔坐到餐桌前慢慢將封面黏回厚紙板,花了好一會時間,後來她把修好的書拿給我看,雖然前後頁都黏回原狀,但是書背的下方還是裸露著留著齒痕的厚紙板,看起來有夠狼狽,實在很想笑,可是未免太幸災樂禍,只能強忍著。以柔嘟著嘴說:「這個要用英文說比較清楚:Nobody in the right mind 會想要借這種書的!」老實說我也有同感,可是不好意思附議的太大聲,只能硬憋住笑說:「別想這麼多,明天去問圖書館老師就是了。」


 
今天放學後,以柔一進車就說:「我把書拿給圖書館老師看,我說不小心放在狗拿得到的地方,所以被咬成這樣。別人還能借嗎?」我注意到以柔跟老師的解釋,承認是自己的錯,有些欣慰。結果呢?「她說不會有人想要借沾過狗的口水的書,所以她要查查看,再告訴我需要賠多少。」那我們就等老師說要多少錢,再從以柔的錢扣。我這樣說時,她的眼睛又紅了一下,但沒有再爭辯了。
 
我覺得老師罰錢也是好的,這樣子比較記得牢教訓。至於小主人有沒有因此而怪狗狗,生他的氣呢?看照片就知道,那是很難滴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n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