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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餐時,V不知為何談到了剛認識我時的一些印象。
聊了一會兒,一旁的以柔插嘴問道:「那是還沒生我的時候嗎?你們那時結婚了嗎?」V回答:「啊,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。那時媽媽還只是把拔學校的學生。」
 
「什――――?媽媽是你的學生?」以柔驚呼,眼睛睜大如銅鈴般,嘴巴也張得大大的。
 
其實V說得模稜兩可,只是被以柔歪打正著地猜對了。看到她誇張的表情,我和V相視而笑,不知為何,居然有秘密被揭穿般的赧然與尷尬。
 
不過V承認之後,很快的恢復鎮定,接下去問女兒:「怎樣?你長大後要不要也跟你的老師結婚呀?」
 
我瞪著V,心想,以柔的老師是女的,這個爸爸!每次都要用這種荒謬的問題來逗女兒,並且樂此不疲。
 
果然以柔中計,皺眉瞪眼,兩手插腰地大聲反駁老爸這不通情理的問題:「我怎麼能跟我的老師結婚?等我長大她就很老了耶!」
 
嗯,這倒不是我想的第一個、最明顯的、不能結婚的理由。可是沒關係,她又繼續補充了:
 
「還有,她已經有丈夫了,怎麼可以再跟我結婚?」
 
不錯,很有道德的觀念。可是,那個最關鍵的條件,你什麼時候才說?
 
我還兀自期待著,沒想到以柔露出一副 ”Case closed. End of discussion” 的神氣模樣,又低頭扒飯去也。
 
我和V面面相覷,有些驚訝她居然沒說另一個不能結婚的理由。我低聲對他說:「看來二十一世紀的結婚標準,和咱們的時代是大不相同了。」
 
這個討論告一段落後,我忍不住又獨自思考了一次以柔的答案。
 
其實,她沒提同性不能結婚,是我給她的教育。
 
小小年紀的她,在我們身邊的人群裏,已見過不少同性戀者共同組織家庭,她默默觀察後開始質疑:「你不是說男生女生才能結婚,那為什麼誰和誰也結婚?」在她的眼裡,那些共同生活的同性伴侶,就是「結婚」,而這與我們灌輸給她的觀念不符。
 
同性結婚組織家庭,一直是衛道人士反對的題目,他們強調如果准許同性結婚,必將造成家庭倫理沉淪,影響family values。尤其總統大選將至,這更是辯論時逼候選人選邊站的常見問題。因此當我的孩子問同樣性別的人能否結婚時,我不得不琢磨良久,尋思一個中肯的答案。
 
其實這個問題對我不難。若不理會那些冠冕堂皇的反對理由,我能用自己的眼睛觀察。婚姻其實不是個簡單的課題,尤其結婚日久,發現婚姻的維持,不是只有愛就夠了。當身邊的所謂正常婚姻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紛紛破裂,我卻同時也看到某些同性間的相愛擴及彼此的家人;或是明明兩個都是大男人,卻能分工過著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日子,家庭品質比我家的還好。這些親眼見到的例子,讓我了解,其實愛的本質,無論有無性別的差異,都是一樣的:有親愛、有激情、有忌妒、有愛情昇華後成為的親情,或愛屋及烏的情懷。我想,愛情或婚姻,都是很難套一個公式上去,說什麼樣的能成功而什麼樣的又不行吧?那些保守的人士,檯面上大聲疾呼不許同性戀者破壞社會規範,但若是碰到自己的女兒是同性戀,甚至由試管嬰兒的途徑與另一個女人生孩子,在無奈之餘是不是也無法不愛在如此環境下出生的孫子或孫女?如果這樣組成的家庭,幸福程度不亞於其他的「正常家庭」,甚至在充滿愛的兩位媽媽或爸爸的家庭教養出來的孩子,又比其他有父有母但家庭破裂的孩子來得幸福,那麼又有誰說這樣不行?
 
見證了一些同性戀者組織家庭後和諧的生活,也目睹同性戀的同事勇敢追求所愛,在在使我更尊敬他們的追求幸福的願望。因此最後回答以柔時,我告訴她,大部分的人喜歡異性,但是少數的人喜歡同性,如果相愛,都可以結婚。以柔一定是牢記媽媽這樣的說明,才一點也沒想到,不能結婚的理由包括同性不可結婚的條件。
 
因此,如果二十一世紀的孩子,不再認為只有異性才能結婚,或許也不是什麼不好的事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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