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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舊金山工作前,有人問我會每個週末回家嗎?我的回答總是「應該吧。但是我也希望能夠多認識這個城市,週末如果留在舊金山,希望家人也會來找我。」

 

來這裡三個月了,每當星期五到來,我就迫不及待地想回家,留在舊金山探索的念頭幾乎沒動到。

 

晚上出城的速度總是很慢,尤其從舊金山出來的那一段路,總是塞車地很厲害,蝸牛般地爬步考驗耐心,並且已經上班了一整天,也有些疲累。如果星期六早上才出城,一個多鐘頭就可以到了,星期五晚上則要起碼一個半鐘頭,路上若有車禍,兩個鐘頭也有可能。實際考量也許應該等到星期六再回家比較省體力,但是因為想念我的家人及狗狗,我寧願晚上慢一點回到家,能與家人聊一下天,並享受星期六早晨泡咖啡及Benny在我腳邊躺著的親密時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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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nny最喜歡躺在我的腳邊。當初買這個沙發的主要考量就是要有足夠的位置讓他躺,可見這隻狗在我們家人的心目中有多麼重要。)

 

四十八小時以後,再煮一頓晚餐,就又到了回城的時刻,一家三口(包括狗狗)會送我上車,有一次以柔把Benny抱起來,我將車子從他們面前開走時,以柔把Benny的前腳抬起來跟我說掰掰,就像在擺佈嬰兒般地,我不禁莞爾,也揮揮手跟他們說再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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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是一次他們送我,畫面太可愛趕快掏出手機照一下)

 

我大學畢業以後來美國念書,剛開始的幾年每次回台灣,總是捨不得離開,回美國的飛機上忍不住掉眼淚。然而現在每禮拜五見面的擁抱與兩天後的揮別則教會我,重逢與分別其實是一體兩面,知道還會再見面,分離的日子則比較容易忍受。

 

Work

 

工作的時間,我總是全心全力投入。

 

下禮拜二舊金山全組人員都要來小城的公司開會,於是我有了以下的計畫:

 

之前的週末照樣在星期天晚上回舊金山。星期一開車去公司,下班後運動、吃晚餐,然後從公司直接開車回家。星期二一整天在小城公司,我想晚上輕鬆一下,在家過夜以後,星期三早上再開回舊金山的公司就好。我還想著同事們都習慣我八點以前就到公司,星期一也許要提醒一下同事說如果星期三進城塞車,也許要到九點才能到公司也不一定。

 

我跟V說了這個計畫,他聽說我星期三早上才會回家,十分同意。我一向工作認真,平常決定星期天晚上就回城,犧牲在家的休閒時光,就是因為希望第二天的上班日一切正常,可以早早就到公司。這次卻破例星期三早上才回去,他覺得我終於做出「正常人」的決定,很是嘉許。

 

這個禮拜三,我以前在小城公司帶的小組和新的主管來舊金山team building,早上先來我們舊金山辦公室,並共進午餐。提到下禮拜二的小城會議,我說星期一晚上會先回小城的家。此言一發,小城和舊金山的同事都驚訝地看著我:「你週末在小城,幹嘛星期一還回舊金山上班?待在小城就好了啊。」我遲疑地說:「星期一是工作天呀。」他們說:「你可以到小城的公司上班啊。」此時連我舊金山的主管都說:「拜託,你星期一別來了。」我吶吶地解釋:「可是我的工作在舊金山呀。」

 

其實小城的小組邀我當天下午一起出遊,我婉拒了,就是同樣的理由。我現在為舊金山的小組工作,大家都忙碌著,我如果跟著以前的同事出外玩耍實在太說不過去。

 

星期一回來舊金山上班也是同一個堅持。我當初想到的只是星期二一整天大家都在小城,已經少了一天能辦正經事,我就利用星期一安排了很多與同事面對面的討論會,至於當天可以就留在小城辦公,我壓根兒都沒想到。

 

回到公司我查了一下星期一的行事曆,早就安排了很多會議,還是決定照原計畫進行。

 

我跟V說起同事的反應,搔著腦袋說:「他們都很訝異我居然星期一還回舊金山,而我卻這廂只介意星期三可能會晚一點到公司,有點抱歉。」他說:「我其實也覺得你不用回去,不過因為了解你的習性,也就不出口勸說了。你現在才知道你的想法是少數吧!」他又說:「大部分的人如果像你這樣外派去舊金山,而家人還留在原地,可能都會等到星期一才直接去上班,或者星期五早早就走,你的同事可能也不會有異議。只是你的責任感特別重,才回星期一到五都工作到底,不貪公司的時數,犧牲的反而是你的星期五和星期日晚間的休閒時光。」

 

其實我的主管早就說過,如果星期一、五需要遲到早退,他是不介意的。但是如此一來我的工作效率一定會減低,我寧願五天當中好好把事情做完,週末不管工作,專心與家人相處。還好這是自己的選擇,因此做來心甘情願。現在的公司在舊金山,就把這個角色扮好,如此罷了。

 

沒想到以他人的眼光看來,這樣的作法似乎十分異類。沒辦法,只要對得起自己的信念就是了。

 

In between

 

無論在步調忙碌的舊金山、或是悠閒的小城,我都有心安的感覺。剩下的就是雙城之間的七十多里路,如何也與之和平相處。

 

剛開始我特別容易焦躁,尤其是車流多,移動緩慢的時候。漸漸地,我也開始能在車子的小空間自得其樂。

 

出發前,我一定會將水壺裝水,放在駕駛座旁邊,口渴了喝一下,精神也比較好(我是喝水喝很多的人,開車也不例外)。高速公路上,我喜歡待在最左邊的快車道旁邊的那一道(可以叫次快車道嗎?), 儘量不換道,除非前面的車太慢了,就從左邊超車一下,又回到原來的道路。上到海灣大橋(Bay Bridge)的時候我會換到快車道,因為回家的交流道在左邊,這樣就不用再換道了。可是有一次發現前面的車紛紛駛離快車道,我反應不過來繼續待在線上,最後關頭才發現原來是一輛車拋錨,停在橋上,偏偏右邊那道的車川流不息,沒辦法,方向燈打著,慢慢硬著頭皮擠到右車道,有善良的駕駛人讓我過去,這才解除危機。

 

美國的高速公路基本上就是串連許多城市,而當中就是空曠的原野,我已經能抓出不同地標,每到不同的城市,就表示離目的地又更近了。高速公路旁有電子顯示牌,寫著到未來的城市預計還要多久。我最在意柏克萊和舊金山市中心的估計,這段距離少則十分鐘,多則半個鐘頭以上,都得以車流決定。每次見到顯示牌,就在腦裡做減法(「到舊金山的預定時間」減「到柏克萊的預定時間」=之間所花的時間)。有一次我算了一下,需要二十一分鐘,沒有很快,但也不至於拖到三十分鐘,不由自言自語地說:「二十一昏綜,還行兒!」第一句是臺灣國語,第二句則是模仿大陸朋友在最後捲一下舌頭,算是自我娛樂。

 

回到公寓以後我打電話跟以柔說這段經過(還好有會母語的女兒能分享),我說自己現在一人,越來越容易自言自語了。她說:「你本來就很喜歡跟自己講話的。」我說對啦,可是現在更嚴重了,連車子裡也會呢。

 

其實這些顯示牌不一定準,因為他們的估計是按照當時的車流,等我開到那裡也許車流增多或減少,還是有差距。有一次以為要將近兩個鐘頭才能回到家,有些沮喪,但是其實沒那麼塞,一個半鐘頭就到家了。所以我現在把顯示牌的紀錄當成參考,在腦裡做做減法,當成運動腦筋就好。

 

開車的時候我通常會放點音樂,隨當時的心情而定。我的二十年老車沒有接手機的功能,因此只能聽CD或電台。不過到了車流較大的地區,我就會關了音響專心開車。如果塞車像蝸牛爬行,我就有時間在手機選一個podcast來聽。等到行車速度又增快,就按停。我是不能一心兩用的人,專注路況比較重要。

 

我的車子雖然舊,但之前在小城不用開遠路,里程數很少,而且當初買的是大引擎,加速很快,煞車也很靈活。自從我開這輛車去舊金山,以柔如果需要開車只能用爸爸的Minivan,那車又重、加速又不夠快,然她終於體驗出我車子的好處,週末能開媽媽的車特別感恩。這個禮拜她買了一個FM transmitter,可以將電台的頻率跟手機連接,這樣手機就可以從車子的音響播出。如此一來她就可以聽手機的歌,我如果想聽podcast也可以。我們家的老車終於進化到能聽手機,也算是小小的進步。

 

一年的任務,目前已然過了四分之一了,我學到如何在雙城奔波當中抓出定律,雖然忙碌但也不失穩定。剛搬去舊金山是夏天,奔馳在兩城當中天都很亮,現在則天暗得早,上禮拜一直追著天空的明月前行。無論季節更換,都別忘了忠於自己的節奏,這樣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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