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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淡江文理學院

 

我與淡江大學的結緣是從民國48年開始的。

 

民國47年淡江文理學院成立化學系,學校的董事問台大的陳發清教授能不能介紹老師去教書。陳教授是我在台大化學系的老師,他問我有沒有興趣去。我一直比較喜歡教書,只不過大學畢業的時候,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的薪水比較高,因為要養家,才決定去那裡工作。我知道當時私立大學通常薪水比較高,也沒問薪水多少,就決定去那裡教書了。

 

民國48年到淡江任教,被聘為講師,當時我是唯一的專任教授,我教大二分析化學,另一門同等重要的是有機化學,早已請輔仁大學的蔣思聰教授來授課。我用英文的教科書教學,認真地備課、做講義,準備周全後才去教學生。

 

我上午教書,下午帶學生做實驗,一定等到最後一個人走了我才離開。考試後如果有人不過,我就讓他們補考,若是不過再考下一次,一直到所有學生都通過為止,因為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學會。做實驗很費時,我的要求也很嚴格,沒做完實驗不能走,有一次在除夕做實驗,等到最後一個人離開都已經初一了。

 

雖然我教書很嚴格,但是跟學生的關係也很親密。有一次忘年會,學生們用高粱酒騙我是水,害我喝得醉醺醺的,被學生抬回宿舍,後來他們才自首。

 

我到淡江的第二年被升為副教授,當時化學系主任是一位美國人,名為費吳生(「費」是他的英文姓翻譯,至於名字,因為他是在中國出生的,地理上以前是吳國,因此他給自己取中文名字叫吳生)。我進淡江三年後,費教授離職,學校請師大化學系的程祥榮教授來擔任系主任,但因為是兼任的關係,無法專心辦理行政系務,副院長張建邦見我教書認真,就聘我為系主任。

 

我明白被升系主任,表示要讓我管理化學系,日後得要聘教授並管理系務。我想,如果沒有博士學位或更多的學術經驗,怎麼有能力管理這個系或未來新聘的老師呢?我這才決定出國唸書。

 

我的大學同學廖宗凱(見“浮雲往事(三:就業與結婚)”裡的第一張照片)之前在University of Kansas唸博士,我請教他出國唸書事宜,當時他在Kansas的指導教授Dr. William McWen 已經轉到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當化學系的系主任。廖宗凱為我寫信給他老師,我也去函向McWen教授自我介紹,就這樣拿到學生簽證I-20Professor McWen一定是信任自己學生的推薦,才會這麼快就讓我去跟他做研究。

 

有一天在西門町逛街,經過在北門的美國大使館,臨時決定進去面試,跟辦事人員說我要去美國念書,面試過程都是以中文進行,沒有用英文問答,真是很奇怪,但他們就這樣給我進入美國的簽證了。

 

(六)長女來到與出國

 

決定出國留學那一年(民國52年),已經結婚六年了,還沒生小孩。我父母偶爾會建議「抱」一個自己人來當孩子,但也沒有說是誰。有一次我們回東港老家,見到二弟妹抱著不到一歲的二女兒瓊華,這個孩子常常流鼻涕、又愛哭,沒想到她被我太太接過去抱,居然沒哭。我媽媽馬上說:「她給你們做孩子吧?」畢竟有血統關係,也或許是二弟妹覺得我這位大哥可靠,就答應了。那年六月,我媽媽就帶著剛滿一歲的瓊華來我們家,一直住到孩子習慣我們了,她才離開。瓊華被我太太抱居然沒哭,讓我常常覺得都是緣分,她才會來給我們當女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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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是母親民國52年六月帶瓊華來給我們當女兒的相片)

 

瓊華是養女的事,只有最親的家人、老鄰居及朋友才知道這件事,也沒跟孩子本人說。直到她初中要申請身分證,看到戶口名簿上寫「養女」才知道。我們從來沒有區別親生與收養,我覺得不是生或養的關係,而是成長時培養的感情最重要。[註一、二]

 

瓊華來我們家是六月,而我九月初就出國了。當時我的大姊借了五千元給我買出國的機票錢,我唸研究所有獎學金,就從美國每個月寄50元回家還姊姊。當時淡江有三位老師都要出國,臨行前張建邦副院長請我們在官舍吃飯,我們每人都收到了兩萬元的餞別金,其實我當時跟張先生並不熟,他這麼做真是慷慨。

 

我還沒當系主任之前,由一位師大來的化學系教授來擔任系主任,學校配給他乙級宿舍(中等大小的房子),但是他經常不住在那裡,因此騰出一間房間給我們住。不久後,丙級宿舍(最小間的房舍)有空,就搬過去了。後來又搬去甲級宿舍,空間大多了。我出國算是留職停薪,學校繼續讓我太太和女兒又住了兩年,直到她們來美國找我為止,真是待我們一家人不薄。 [註三]

 

出國前幾天,親人好友都先來淡水,幫忙我準備出國事宜,在淡江校園留下了許多珍貴的照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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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左邊兩位是是寶兒的姊夫及我父親。出國當天姊夫為我扛行李,幫了很大的忙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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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淡江學生活動中心前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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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淡江學生活動中心後方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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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左起:寶兒的姊夫、生母和外孫吳家誠、寶兒抱著瓊華、岳母林桂英、和我在淡水宿舍前照相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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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左起是寶兒的好朋友楊枝梅和江碧絨,再來是岳母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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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國那天(民國52年九月二日)大家來機場送行,包括很多學生和助教。前排由右而左:楊芬惠、林淑貞、陳霖生、蔣思聰、九叔林火炎、父親林清泗、我、太太寶兒抱著瓊華、岳母林桂英、寶兒的姊夫吳似鏡、寶兒的生母涂陳金鳳(只露出半個臉);後排從右起:胡訓端、李誠、鄭宗墉、陶金華;後排最左邊:吳牛清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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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瓊華才來我們家短短幾個月,我就留下她們母女倆出國,再見面已是兩年後的事了。)

 

補註:

【註一(妻子林寶兒提供)】民國52年春假(四月),我和雲山度假,從淡水一路玩到東港,那時小叔的二女瓊華不到一歲,瘦瘦小小的,掛著兩行鼻涕,誰抱都哭,只有她媽媽或阿嬤抱才不哭。但是那次我抱她居然沒哭,許多長輩們都異口同聲地說她是要來給我們做女兒的。那時雲山都快要出國了,似乎不是領養小孩的時機,於是我們支吾其詞,含糊不清地沒有正面回答。沒想到一個月後,婆婆就主動地將瓊華帶來我們家,連小叔蓋好章的收養同意書都帶來了,我們只好去辦領養手續。婆婆一直住到瓊華熟悉我們了才回去。

 

婆婆十分有決斷力,二話不說馬上把孩子帶來交給我們,否則我們如果繼續猶豫,也許就不了了之了。

 

【註二(二弟妹謝香(瓊華生母)提供)】把二女兒瓊華給大哥收養,是老人家的意思,說是過繼一個,可以招弟妹。當初瓊華會很愛哭,可是大嫂一抱,就不哭了,也是有緣。聽說也有考慮要過繼大嫂家的小孩,但是老人家希望是自己家人的小孩,這樣家族才會繁衍。我當然會捨不得,但是覺得孩子去大哥家對她也好,東港是鄉下地方,怎麼比得過台北,而且老人家都這麼說了,畢竟大哥也是自己家人。所以婆婆在瓊華一歲時,就帶她到台北,那時瓊華還不太認人,所以適應比較快。

 

【註三(妻子林寶兒提供)】雲山去淡江工作,我無法馬上換去淡水教書,四弟跟我繼續住在新竹一個學期。當時六弟雲燦已考到松山初中,他無法從新竹通學,於是去桃園和我母親和弟弟同住,通學到台北上學,十分辛苦。我後來又回桃園跟母親同住,教了一個學期才去淡水。在桃園那段時間,弟弟和雲海之前一同準備考大學後,都已去台北上大學,只有六弟和我跟母親一起住。民國49年我終於申請到淡水國小教書,六弟也跟我們來了淡水。剛開始沒有宿舍,一位系主任有個房間借給我們用,後來有一個小宿舍空出,才分配給我們。雲燦每天早上走克難坡下山去坐火車,到台北再轉車到松山上學,卻從不喊辛苦。雲山民國52年去美國,雲燦高中畢業,沒有考上大學,等我民國54年出國他才回東港。

 

我們在淡水的時候,親人常常來訪。如果南部的家人來,北部的親人也都會來趁機聚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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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婆婆(前排左二)帶孫女瑾華來淡水探訪我們,堂弟林雲榮(後排左三)帶太太(前排左一)和兒子,以及堂妹林雪鑾(前排右二)和三位孩子也來見面,當時六弟雲燦(後排右二)跟我們住,雲海(後排右一)已經在台北唸師大,也回來看媽媽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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