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事情,真的急不來,唯有耐心等待一途。 Jan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78)
早上收到堂弟寄來的一張照片,說他常去光顧的一家麵包店,店名應該是以柔的英文名字吧? Jan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11)

那天做完運動走出教室,風迎面吹來。緩緩的、涼涼的,拂在尚發熱的身上,非常舒服。仰頭看微藍的天空,視線接觸到一棵大樹,每片樹葉都在搖晃,然後我就聽到了──風的聲音。 平常不是沒聽過風聲,只要風大,就會呼呼作響;過敏嚴重的我,只要聽到風聲,就開始提心吊膽。風將沙塵連帶過敏原的花草粉全部翻出,很快地我就開始鼻涕眼淚直流,噴嚏打個不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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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的時候,照例要帶以柔去
農場,也約了朋友帶小孩一起去。 抱完了小羊小雞以後,孩子們轉去爬稻草堆玩,我和朋友就選了另一堆稻草坐下來。秋日下午的天空,幾卷淡淡的雲,輕飄飄地掛在天上;太陽開始變成橘色,慢慢往天邊降去。我們倆面向著夕陽,吹著微風。這時候朋友忽然說:「我認識一個人,兩個女兒已經青少年了,卻決定和太太離婚。原因是什麼你知道嗎?」她轉頭看著我,很慎重的說:「他說和太太沒有Connection了。」我聽了一愣,不覺重複那個字,可是尾音是上揚的,變成問句:「Connection?」她的雙手一擺,用強調的語氣又說了一次:「
對!Connection
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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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去看一個網誌,格主幾乎每天都會貼一篇文章,她的巧手能做出許多好吃的菜餚,佈置成賞心悅目的相片,配上用心寫的一些隨想,鋪成一篇篇慧心巧思的文章,讀起來非常享受。這個小小園地裡,有許多讀者,常與她進行貼心的交流,因此她無論有任何問題或是心事都會迫切寫出,尋求意見。 昨天她貼出了一篇沮喪恐慌的文章,因為她所有文章和整個部落格的人氣忽然全部歸零。數年來累積的人氣,一夜之間全部不見,她形容是部落格的大災難。我以旁觀者來看,很自然的想這一定是網站暫時故障,應該修好就沒事,但她卻慌的讓人有些心疼。 果然,今天她的人氣又出現了,讓大家都鬆一口氣。我從來沒去注意她的人氣,好奇的去拉下來看,原來是百萬數字,再細看每篇文章的點閱數,少則上千,多則上萬,難怪這些數字歸零,會讓她那麼難過。 不免讓我開始思考自己對人氣的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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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碰過一種情形:偶然聽到一首非常喜歡的歌,但不知歌名為何,也不知從何尋起?最近讀龍應台寫的「親愛的安德烈」,年輕的安德烈在一封信裡寫著:「對我而言,一支歌曲好不好有三個要素:氣氛,歌詞,音樂,但不一定要三個元素並存,往往一個元素就行。」在我而言,喜歡的一首歌,元素卻是音樂all the way。如果有動人的歌詞更好,但是基於我聽歌很少聽歌詞,旋律對我而言是決定喜好最重要的因素。 記得幾年前,ESPN做了一個專輯,講述世紀中最偉大的100位運動員,每天播出一個運動員,一集三十分鐘。其中一集講的是Hockey player Wayne Gretzky。最後說到他宣布退休時激動落淚,配樂是一首動聽的歌,主唱的女聲如天籟般迴旋飛揚,讓人聽了久久不忘。當時還沒有隨時上網查詢的習慣,又很少聽流行歌曲,因此也不知從何問起,所以遲遲沒有查出這首歌的歌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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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了今年的第一場雨。下班後從老師家接以柔走出來,她堅持要自己撐傘,還保證不會讓我淋到雨,害我為了配合矮小的她,一路彎腰駝背。不過看她興致勃勃,也就隨她了。回家後,以柔自願去拿信,又撐傘出去。我在樓上許久都沒聽她回來,遂走到前面的房間,將百葉窗拂開一葉往屋外看,從樹葉的縫隙中看到一個撐傘的小女孩站在雨中,轉著雨傘玩。雨滴從傘緣飛出去,在墜落的雨絮中,散成美麗的銀色火花。 忽然想到一直以來總是讓以柔穿雨衣上學,最近她卻開始要求我們給她一把雨傘,而且已經唸好久了。看她拿著雨傘在雨中玩得自得其樂,忽然想起,我和她同樣年紀的時候,也是渴望有一把雨傘。 當同學都開始撐雨傘的時候,我還是穿著笨重的雨衣上學,尤其書包塞在雨衣裡面,整個身體浮腫不已。我總是羨慕其他同學可以優雅的撐傘,不時就撒嬌央求並施,請媽媽也讓我撐傘上學。媽媽總是淡淡地說,打傘的人下半身都淋濕了,有什麼好?哪像我們穿的雨衣直接蓋到雨鞋上,衣服都可以保持乾爽。 說到雨鞋,也有許多落魄的記憶。我的襪子總是有幾隻,上方的鬆緊帶鬆弛了,因此穿在雨鞋裡就一直往下掉,每走幾步就要彎腰把手伸到雨鞋裡將之拉起,但是沒走幾步又滑下去,後來幾乎有半個腳掌都是光光的接觸冷冷的雨鞋塑膠。如果發生在現在,可能回家就把這樣的襪子丟了,可是那時候沒那麼想,也不知道要跟媽媽說,於是,每次下雨穿雨鞋的時候,都正好穿到那隻鬆弛的舊襪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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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不覺的,這個部落格也開了兩年了。沒想到一個禮拜一兩篇的,也讓我撐到現在,沒有因為話說不下去而關版大吉。因為欠某人稿債,本來正在寫Phil Mickelson帶給我的許多記憶,結果冒出Brett Favre重出江湖一事,跟V說,這下得停寫Mickelson一文,改寫Favre。V調侃的說反話:「對喔,你的讀者一定很在乎Mickelson的文章拖延了,這個Favre的大消息,他們更一定迫不及待的想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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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人總會開玩笑地說,我們東方人怎麼看都長一個樣子。我總會反駁說,你們西方人才是一個樣呢!後來才發現,也許只有我才是特例。我實在很不會認臉孔。初到研究所,認識一位實驗室的美國男生R,一日在系館走廊見到R,高興的和他打招呼,沒想到那人疑惑的說,我又不是R。後來才發現,人家連頭髮顏色都不一樣,只因身高相仿,我就能認錯人,還真厲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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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餐時,V不知為何談到了剛認識我時的一些印象。聊了一會兒,一旁的以柔插嘴問道:「那是還沒生我的時候嗎?你們那時結婚了嗎?」V回答:「啊,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。那時媽媽還只是把拔學校的學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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